厦门网讯 (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) 近日,海沧法院发布一起强制猥亵案,作案者是一名67岁男性,在多名被害者中,最小的只有16岁。
据公诉机关指控,在2020年5月至6月期间,67岁的郑某在厦门市多个地铁、BRT站点,多次用手或拐杖触碰女性身体,猥亵多名年轻女性站务员、乘客。
2020年6月28日,郑某在厦门被警方抓获,作案工具拐杖一根随案移送。
海沧法院认为,郑某在地铁、BRT站点用手或拐杖触碰多名年轻女性身体,其中包含未成年人,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,可酌情从重处罚。
综上,海沧法院一审以郑某犯强制猥亵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>>提醒:
1、站立位置要注意。女乘客在车厢内最好背靠列车两侧站立。
2、提高防范意识。女性上车后,一定要保持警惕,注意异常触感。
3、勇敢反抗。一旦发生了猥亵、性骚扰的情况,受害者可大声拒绝,高喊求救。
4、及时固定证据。可拍照、录像取证,并尽快报警。